中國工商銀行原副行長張紅力被決定逮捕 被指官迷心竅騙博士學位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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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周四(16日)消息,中國工商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張紅力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浙江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張紅力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公開資料顯示,張紅力1965年1月出生,1984年7月畢業於黑龍江八一農墾大學,1989年9月獲得加拿大亞伯達大學遺傳學碩士學位,1991年7月獲得美國加州聖哥拉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張紅力曾長時間任職外資銀行,是首個外資銀行高管通過招聘直接出任四大國有控股商業銀行副行長職務的人,被稱「從華爾街到金融街」。

5月9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張紅力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經查,張紅力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官迷心竅,結交政治掮客,搞利益交換,撈取政治資本,搞迷信活動,閱看存在嚴重政治問題的書籍,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無償使用管理服務對象私人飛機,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違規組織公款宴請,公款旅遊;違背組織原則,徇私錄用調整幹部,騙取博士學位,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收受禮品,借用管理服務對象住房,違規使用公車、報銷個人費用,離職後違規任職;毫無紀法底線,利用公權力設租尋租,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融資、職務安排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張紅力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張紅力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