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母殺人】涉案高利貸集團15人犯9罪受審 涉非法入侵侮辱婦女

撰文:鄭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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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2日至4月14日,聊城市東昌府區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被告人吳學占等15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其中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三罪與早年轟動一時的「辱母殺人案」有關。

山東辱母殺人案,二審改判于歡有期徒刑五年。(網絡圖片)

2017年2月17日,山東省聊城市中級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成,判處冠縣青年于歡無期徒刑。據《南方都市報》報道,案情涉及吳學占所領導高利貸集團追債,于歡疑因不堪對方百般逼害,凌辱其母蘇銀霞,包括塞她頭部入馬桶、掏出陽具磨蹭她臉部等等,于歡情急下揮舞水果刀刺人,造成高利貸者1死3傷。

2017年6月23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于歡防衛過當成立,改判有期徒刑5年。

另涉組織黑社會及強姦罪

2017年5月26日,聊城公安通報,吳學占團夥涉案的17成員全部落網,其中15人被起訴,涉及9項罪名:

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強迫交易罪
故意毀壞財物罪
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
非法拘禁罪
故意傷害罪
強制侮辱婦女罪
強姦罪

該案開庭審理經過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最後陳述等階段,公訴人、被害人、訴訟代理人、被告人、辯護人均已發表意見。法庭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