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集資詐騙及職務侵佔罪成 安邦前董事長吳小暉上訴

撰文:鄭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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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中國青年網」5月30日報道,安邦保險前董事長吳小暉不服一審兩罪判決,提出無罪上訴。上海高院已經組成二審合議庭。德恒李貴方律師、京衡陳有西律師擔任吳小暉二審辯護人。

吳小暉在法庭上。(網絡圖片)

據悉,本月10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判吳小暉集資詐騙罪成,處以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並沒收財產95億元(人民幣.下同)。該法院亦判吳小暉職務侵佔罪成,處以有期徒刑10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0億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8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05億元,違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繳。

3月28日,吳小暉在一審庭上一度否認控罪,並提出異議,稱自己不懂法律,不知道行為是否構成犯罪,不過次日他就改口表示知罪悔罪,表示深刻反省、知罪悔罪,希望法庭從輕處理。

起訴書稱稱其騙取652.48億元

官方起訴書稱,2011年吳小暉隱瞞對產業公司的實際控制關係,通過產業公司控股安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及安邦集團,並以安邦保險為平台,指令公司開發投資型保險產品並主導產品設計,授意製作虛假財務報表、宣傳折頁等申報材料,騙取中保監的銷售批覆,向大眾募集資金。

起訴書稱吳小暉利用這方法騙取652.48億元,資金用於對外投資、還債及個人揮霍,被控集資詐騙罪。 另外又控以職務侵佔罪,涉及金額10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