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後】家人溺斃腦癱女童悲劇 凸顯內地政府社會保障缺失

撰文:吳梓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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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名9歲腦癱女童早前被揭遭到父親及祖父親手殺害,事件讓外界關注國內對於社會保障方面的工作到底是否足夠。

警方發布的女童著裝效果圖。(網絡圖片)
南京警方通報案情的微博。(微博截圖)

政府要承擔起「最後防線」重責

中國近年國際地位愈發提高,發展迅速,這讓政府過去每每會把施政重心放在外交、經濟等領域上,其他包括民政、教育等相對比較「民生」的範疇,由於並非事關國家「生死存亡」的部份,故始終未有跟上國家高速發展的步伐。然而,偏偏這部份才是關係到社會基層安定,以及中國未來的「壓艙石」。

而這宗悲劇的發生其實已反映出,當局過去以家庭關係作為照顧腦癱或其他長期病患者的「最後防線」其實並不可靠,這宗悲劇正正就是因為患者家庭已遭壓力「壓垮」所導致。因此政府應該責無旁貸成為「最後防線」,主動承擔起建立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責。惟有政府責任到位後,才會有更多的社會力量參與進來,進而帶動整個社會的價值共識和倫理建構,從而扭轉社會中冷漠錯位的人性觀,培育起勇於承擔社會義務,共同面對困難和責任的社會意識。只要有全面的社會制度成為「最後防線」,才能為傳統優良的家庭倫理和現代的社會倫理的紮根奠定社會基礎。同時,當局還要建立家庭層面的法律責任,讓任何逃避責任的人都要受到法律追責。

再說回南京9歲腦癱女童這宗個案,政府可利用醫保和大病救助機制,以及公益組織的捐贈,承擔起腦癱患者的大部分醫療費用,切實減輕家庭治療腦癱兒童醫藥費用的負擔,讓家庭養得起腦癱兒童,避免腦癱兒童成為壓垮家庭的最後一根稻草。其次,亦要保障腦癱兒童的受教育權,讓更多的腦癱兒童能夠走進校園,享受校園生活。此外,亦要積極創造包容的社會環境,當局可根據腦癱兒童的智力狀況,盡可能安排他們進入正常學校讀書,萬一情況實在不行再安排他們進入特殊教育學校學習,讓腦癱兒童擁有接受教育的機會。

女童被發現溺斃的地方。(澎湃新聞網)

日本例子可供參考

當中,日本的「產科醫療補償制度」其實亦是一個值得參考的對象。據日本產科醫療補償制度調查專職委員會報告,以2006年的人口動態統計為基準推算,日本每年大約有2300至2400名腦癱患兒出現。而日本亦於2009年創設了一種個人自願參與的社會保險制度,即「產科醫療補償制度」。

孕婦參與產科醫療補償保險之後,若所生嬰兒患有腦癱並發病,不論有無醫療過失,均可以申請理賠。病患若對補償不滿仍可提起民事訴訟,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的責任也並不因為有了國家補償而被免除。當然,如果當訴訟判決構成醫療損害,前面已經取得的補償金轉作損害賠償,即病患方不可得到雙份的補償。

至於補償制度的資金來源,則由參與該制度的分娩機構在收取孕婦生產費用時所多收取的30500元(日圓.下同),這筆款項將由公益財團法人「日本病院機能評價機構」管理。補償申請如果通過審查便可以得到補償費用,該補償更會發放至小孩滿20歲成年為止,每個月給予10萬,共2400萬元,全部補償金總計3000萬,而患者在19歲後亦可申領殘疾人士障礙補償年金。據悉,日本的「產科醫療補償制度」並沒有強制性,但根據7月18日最新統計數據,日本參與補償制度分娩機構已高達99.9%。從2009年施行以來至2017年,總共有3263件申請個案,而審查通過者共2439件,大約75%的通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