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南京腦癱女童遭家人溺斃 不能歸咎於「窮」!

撰文:趙觀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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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名自幼已患上腦癱的9歲女童,早前遭父親及祖父親手殺害。兩人當時先把磚頭放進女童所背上的書包內,然後再連人帶包把女童拋進河中,讓女童最終溺斃,事件引起社會各界嘩然。
當女兒的頑疾長年以來造成家庭的負擔,其父親及祖父竟偏偏出此下策,冷血下殺手。事件曝光後,下手的兩人固然需要接受法律嚴厲的制裁,但除此之外,作為女童的家人,他們又是否有另外一條路可以走呢?

警方發布的女童著裝效果圖。(網絡圖片)

事件中父親與祖父的做法毫無疑問是一種犯罪,哪怕他們曾經如何關愛這名女童,但最終都選擇放棄希望及堅持,親自下手結束女童的性命。在國內照顧一名患上腦癱,生活無法自理的子女,患者家庭無疑需要長期持續的不斷付出,當中包括最為現實的廳大醫藥費。然而,當患者家庭實在再也無力承擔時,國內社會又有沒有任何機制可為他們提供支援呢?事件中的父親及祖父明顯是無法找到任何支援,致悲劇發生。

事件曝光後,不少內地網民亦紛紛提出建議,有網民表示「萬一實在堅持不下去,把孩子丟在福利院門口也總比這樣好」,亦有網民引述近期火熱的《我不是藥神》電影中的一句台詞指「世界上只有一種病,就是窮病」,這種「貧窮比起疾病更致命」的論調,其實已側面反映出國內的社會保障機制實際上仍未完善,當中在保障殘障人士尤其是智力殘障人士權益方面,相關部門和社會組織的投入還不夠。國內無論是公共部門還是慈善組織,應該建立一種針對腦癱患者的救助機制,即便不能治好,也應該讓他們能夠在有限而殘缺的生命中得到起碼的人道照顧。

無論如何女童的死亡已成事實,事件亦反映出地方政府從扶貧到基層權利保護充滿不足。不過,盼望這宗悲劇可讓當局警醒,未來繼續完善社會保障的運行機制,提高保障覆蓋面,讓弱勢者看到希望,同時亦要建立一種地方官員的問責制,承擔起解決這些問題的責任,不能讓患者家庭獨自承擔這些重擔,不然同類型患者家庭被「壓垮」的事件只會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