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監委發布自首公告同日 首名外逃職務犯罪疑犯吳青返國投案

撰文:潘翠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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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監察委員會等5部門早前聯合發布《關於敦促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公告》指,境外在逃人員自動投案可從輕處罰。
而在公告發布後,外逃職務犯罪疑犯吳青昨日(24日)已主動回國投案並退贓,他亦成為公告發布後首名回國投案的外逃職務犯罪疑犯。

央視報道指,吳青回國後,江蘇省公安立即宣布將其拘留。(央視)

1965年出生的吳青是江蘇省淮安市棉麻公司原董事長兼總經理,他早年因涉嫌挪用資金罪、職務侵佔罪和騙取貸款罪而於2013年11月外逃加拿大,他亦是中央追逃辦於今年對外公布50名涉嫌職務犯罪和經濟犯罪的外逃人員有關線索之後,第3名到案的外逃人員。吳青前日搭乘抵達上海,隨即被江蘇省公安宣布拘留。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官網形容,吳青歸案是江蘇省取得的「重要戰果」。而中央追逃辦負責人重申,日後對外逃人員緝捕力度將愈來愈大、尺度愈來愈嚴,境外在逃腐敗分子應徹底放棄幻想、盡快回國自首。據早前報道,國家監察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外交部聯合發布《關於敦促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公告》指,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前,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可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

(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