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引渡首案】浙江新昌縣副縣長涉受賄 自保加利亞引渡返國

撰文:吳梓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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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受賄而外逃保加利亞的浙江省新昌縣原常務副縣長姚錦旗,周五(30日)已被引渡回國。
這是國家監委自今年3月成立後,首宗成功引渡外逃疑犯的個案,亦是中方首次從歐盟成員國成功引渡涉嫌職務犯罪的國家工作人員。

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協調,以及經過中保兩國執法部門的合作下,外逃保加利亞的職務犯罪疑犯姚錦旗終成功被引渡回國。據中央追逃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姚錦旗被成功引渡回國是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將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的成功實踐,也體現了近年來我積極開展反腐敗國際合作的有效成果。

據資料顯示,浙江省新昌縣原常務副縣長姚錦旗當年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收受他人巨額財物,其後他於2005年12月出逃,而浙江省辦案機關亦於同月立案偵查涉嫌受賄的姚錦旗。國際刑警組織於今年10月3日對姚錦旗發布紅色通緝令,姚錦旗最終於10月17日在保加利亞落網,保加利亞索菲亞地方法院於11月26日作出裁決,同意引渡姚錦旗返回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