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考船航沖之鳥海域遭警告 外交部:從未承認日方專屬經濟區主張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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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12月)18日,中國海洋科考船「向陽紅」在沖之鳥礁(日稱「沖之鳥島」)附近海域作科研考察活動,遭到日本海上保安廳的警告。
中國外交部今日(2日)回應事件時表示,那是依法的海洋科考活動,又稱中方從未承認沖之鳥礁附近屬日本的專屬經濟區。

日本主張沖之鳥是島嶼,其附近屬日方的專屬經濟區。(網上圖片)

2018年12月18日,中國海洋科考船「向陽紅」在沖之鳥礁附近海域,向海中垂下金屬線一類的物體,遭到日本海上保安廳的警告。日方表示,沖之鳥礁附近海域是日本的海上專屬經濟區(EEZ),稱:「中方沒有徵得日本的允許,就擅自對海底資源進行調查科考。」

《海外網》報道稱,「向陽紅」當時回應稱:「請不要管本船。本船正在公海上進行海洋科考活動。」

外交部稱從未承認沖之鳥是島

針對事件,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陸慷在今日的例行記者會上表示,根據他所掌握的情況,中國向陽紅一號科考船依法在沖繩島附近海域開展海洋科考活動。

他表示,有兩點需要強調。首先,中國作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國,一貫按照公約有關規定開展海洋科研;第二,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沖之鳥礁根本不具備作為島的基本條件。「也就是說,日方擅自將其稱作島,並單方面主張所謂的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這點中方從未予以承認。」

中國海洋科考船「向陽紅」。(視覺中國)

專屬經濟區是指一國從領海基線量起二百海里的範圍。所屬國家有權勘探和開發、養護和管理海床上覆水域和海床及其底土的自然資源(不論為生物或非生物資源)為目的的主權權利,以及關於在該區內從事經濟性開發和勘探,如利用海水、海流和風力生產能等其他活動的主權權利。

按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要設定專屬經濟區,必須要以自然形成的陸地為根據。日本主張沖之鳥是島嶼而不是岩礁,並聲稱其在沖之鳥沿海有大陸架、主張其有專屬經濟區。中方則認為沖之鳥是岩礁而不是島嶼,其不能供人類居住也無法維持經濟生活,設定大陸架沒有任何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