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被捕】華為:遵所在國法律法規 冀美加政府還其自由

撰文:鄭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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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加拿大《環球郵報》(The Globe and Mail)消息,美國已經通知加拿大政府,將正式提出引渡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的請求。
華為22日當天對此作出回應稱,已注意到相關報道,正密切關注進展。

華為孟晚舟被捕:法院在12月11日批出孟晚舟的保釋申請,其中一項條件是要繳交1000萬加元保釋金,當中包括700萬現金。(視覺中國)

以下是華為回應全文:

「我們已經注意到相關報導,並將密切關注事件進展。

華為遵守業務所在國的所有適用法律法規,包括聯合國、美國和歐盟適用的出口管制和制裁法律法規。華為希望美國和加拿大政府能早日還孟女士以自由,並相信加拿大和美國的法律體系後續會給出公正的結論。」

外交部:不是普通司法案件

22日,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高就此表示,任何具有正常判斷力的人都可以看出,孟晚舟案不是普通司法案件,加方任意濫用加美之間的雙邊引渡條約,對中國公民的安全和合法權益構成嚴重侵犯。

華春瑩說,中方敦促加方立即釋放孟晚舟女士,切實保障她的合法權益;中方也強烈敦促美方立即糾正錯誤,撤銷對孟晚舟的逮捕令,不向加方提出正式引渡要求。

被美國控以多項欺詐罪

孟晚舟去年12月1日在溫哥華被捕,之後獲准以1000萬加元(約合5830萬港元)保釋。孟晚舟被美國控以多項欺詐罪,指其違反美國對伊朗出口制裁令,據稱該罪名最高可囚30年。

孟晚舟被捕後,中國先後拘捕加拿大前外交官康明凱(Michael Kovrig)及商人斯帕弗(Michael Spavor),此後,涉嫌販毒的加拿大公民謝倫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又被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