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海歸博士創業遭舉報涉罪 羈押3年半檢方撤訴獲54萬國家賠償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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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一名曾在美國工作的清華大學博士孫夕慶,早前被檢方指控涉嫌虛開增值稅發票罪和職務侵佔罪,但他本人堅稱無罪。在歷經114次庭審、遭羈押1277天(3年半)後,他最終獲不予起訴,並在上周四(7日)拿到國家賠償決定書。

圖為孫夕慶。(澎湃新聞)

內媒報道指,2003年,孫夕慶動員7名海外博士回國,並到濰坊創立中微光電子(濰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濰坊中微),孫夕慶擔任董事長兼總裁。公司成立後,曾一度發展很好,是當地的明星企業。

2014年7月底,濰坊中微發生董事會糾紛,之後孫夕慶被免去董事長和總裁的職務。1個多月後,公司一名董事向警方舉報孫夕慶利用職務便利侵佔公司財產,孫夕慶隨後遭警方刑事拘留。翌年11月,當地檢方對孫夕慶提起公訴,指控其涉嫌虛開增值稅發票罪和職務侵佔罪。法庭上,孫夕慶堅稱自己無罪,同時認為自己是遭到構陷。

4年間庭審114次

案件一審判決後發回重審。後來,庭審筆錄顯示,該案4年間歷經114次庭審。及至今年5月9日,濰坊高新區法院對該案作出刑事裁定書,指開發區檢院以證據變化為由,向法院申請撤回對涉案的孫夕慶等人起訴。8月12日下午,檢察官向孫夕慶宣讀《不起訴決定書》,稱經該院審查並退回補充偵查,仍認為濰坊公安高新區分局認定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

孫夕慶拿到的國家賠償決定書。(澎湃新聞)

申2.06億國家賠償 獲賠54萬

隨後,孫夕慶提出2.06億元(人民幣.下同)國家賠償申請。10月18日,濰坊高新區法院作出《國家賠償決定書》,決定向孫夕慶支付人身自由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合計54萬餘元,並為其在侵權行為影響範圍內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

不過,對於孫夕慶主張的刑事案件律師代理費、交通費及家屬誤工費,以及其主張的因其被羈押致公司業務停頓,其本人持有公司股票價值損失等,高新區法院認為不符合財產權受到損害應予賠償的情形,駁回其請求。

孫夕慶表示,雖然一些請求沒有被認定,但經歷這麼長時間總算有個結果,還算挺高興的,並希望相關辦案人員被追責。他又表示「趕緊幹點正事吧,關了太久了,以前的事業都沒了,趕緊把自己的事業做起來。」透露其研發的相關產品已經慢慢步入正軌,陸續會進入市場。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