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內地官方:故意篡改核酸檢測結果或構罪 切勿以身試法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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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內地屢有篡改核酸檢測結果的事件發生,給疫情防控造成嚴重干擾。
周二(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布新一批依法懲治妨害疫情防控典型案例,表示故意篡改核酸檢測證明或構罪,提醒公眾切勿以身試法。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有關人士表示,此前有多宗境外中國公民篡改核酸檢測結果騙領健康碼回國的事例,嚴重危及同乘及國內人員健康安全。亦有為引起關注,故意將核酸檢測結果篡改為陽性並在網上發布,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公共秩序。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表示故意篡改核酸檢測證明或構罪。(網上圖片)

據了解,根據刑法及《關於進一步加強國境衛生檢疫工作依法懲治妨害國境衛生檢疫違法犯罪的意見》規定,檢疫傳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採取不如實填報健康申明卡等方式隱瞞疫情,或者偽造塗改檢疫單、證等方式偽造情節,引起新冠肺炎等檢疫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以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定罪處罰。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第二款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定罪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以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予以治安管理處罰。

最高檢、公安部有關人士指出,對於此類行為,將綜合考慮其主觀目的、行為方式及危害後果,嚴格適用法律,依法分罪分類處理。需要特別提醒的是,在不同情景下實施上述行為,還可能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等,希望大家切勿以身試法。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