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淄博將建無證明城市便民 徹底解決「我爸是我爸」問題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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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惠州市一名男子,去年為繼承父親7萬餘元人民幣的遺產,先後到銀行、公證處、派出所、居委會間奔波7個多月,但依舊無法證明「我爸是我爸」。事件引起大眾關注,國務院督查組更認為反映了地方基層部門規避責任,導致市民辦事無門。
上周六(20日),山東淄博市政府辦公室公布將於今年9月底前建設「無證明城市」,方便企業和民眾辦事創業。

淄博市將於今年9月底前建設「無證明城市」。圖為淄博市文化中心外景。(淄博市人民政府)

淄博市政府辦公室發布關於印發《淄博市建設「無證明城市」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提出依托數據歸集和共享,全面推進「減證便民」,盡快實現「法無規定一律取消」和「法有規定無需提交」的無證明城市建設目標。

淄博市規定,今年3月底前要完成各級各部門證明事項的梳理工作;6月底前,完成「無證明城市應用系統」開發,多渠道推進「無證明」辦理試運行;9月底前,各級行政機關和公共服務機構保留的全部證明事項無需群眾提交,基本建成「無證明城市」。

《方案》列明,申請人辦理政務服務和公共服務事項時,無需再到相關單位開具證明,透過直接取消、數據共享、告知承諾、部門核驗等方式實現證明免提交。(新華社)

《方案》列明,市域範圍內各級行政機關和公共服務機構,在辦理政務服務和公共服務事項時,無需申請人再到本市相關單位開具證明,而是通過直接取消、數據共享、告知承諾、部門核驗等方式實現證明免提交。因此,「無證明城市」並不代表市民辦事不需要開具證明。

《方案》專門設立了投訴舉報辦法和工作責任追究辦法,對擅自要求申請人提供證明、擅自變更證明事項辦理方式、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部門核驗等行為,會依法追究責任。

內地傳媒報道,去年3月,廣東惠州一名陳姓男子欲到銀行取出已故父親的存款,卻被銀行告知因屬於「存款繼承」,他應該向本人住所地、經查居住地、銀行所在地的公證單位申請繼承權證明書,才能取款。

陳男在銀行、公證處、派出所、居委會之間奔波7個多月,仍然無法取回父親的存款,最終向國務院督察組陳情。督察組到惠州走訪後,發現陳男陳述內容均為事實,最後在協調之下,陳父的原所在單位願意出具親屬證明,陳男最終順取得父親的存款。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