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消防竣工驗收接受巨額財物 珠海原公安局副局長遭開除黨籍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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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珠海市紀委12月1日通報,珠海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謝鵬飛嚴重違紀違法,決定開除謝鵬飛黨籍,按規定取消其相應退休待遇,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珠海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謝鵬飛。(網絡圖片)

通報指,經查,謝鵬飛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禮金;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長期違規與管理和服務對象賭博;執法違法,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消防竣工驗收、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通報指,謝鵬飛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決定給予謝鵬飛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相應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根據資料,謝鵬飛今年60歲,曾任珠海市公安局副局長兼公安消防局局長長達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