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炫富網紅」郭美美被上海檢察機關批捕 涉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撰文:林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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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轟動一時的「炫富女」郭美美早前因製銷違禁減肥類食品,被警方刑拘。據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周五(16日)通報,郭美美涉嫌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此前,在3月11日,上海警方通報搗破一宗生產、銷售添加違禁成分(西布曲明)減肥類食品案件,抓獲生產人員曾某某(女,26歲),銷售人員郭某某(女,30歲)等32名犯罪嫌疑人,其中郭某某是郭美美。隨後,3月18日,上海警方發布通報,郭美美因制銷違禁減肥類食品,被警方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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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郭美美在微博以「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的虛假身份炫富走紅。2014年7月,因參與網絡賭球被警方抓獲,後以開設賭場罪被判刑,於2019年7月刑滿釋放。從出獄到此次「二進宮」,郭美美只自由了一年多的時間。

梳理發現,獲釋後郭美美在2019年重新開設新浪微博新帳號,於同年11月22日宣布改名「郭宸溪」,並繼續展示各種自拍、旅遊風景與豪華酒店的住宿環境等炫富照片,並有接受夜店DJ(唱片騎師)的登台工作;2021年1月於新浪微博上直播售賣減肥糖,同年2月21日她與女友人坐在勞斯萊斯幻影Celestial上直播,這些均引起輿論熱議。

郭美美與母親郭登峯舊照(點擊大圖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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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媒《澎湃新聞》發表評論稱,郭美美之所以「不走尋常路」,或許和她的原生家庭有一定的關係。她出生在湖南益陽的一個單親家庭,父親有詐騙前科,母親長期經營洗浴、桑拿、茶藝等休閒服務。她的成長環境,可能一定程度上塑造了今日的郭美美。

事實上,郭美美事件也一度受到官媒的關注。《新華社》的評論稱,「不管是假冒身份、炫富、開賭場、商演、搞銷售等,無論是誰出於什麼目的,只要挑戰法律權威,法律就會讓誰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