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藥疫苗接種證明顯示其他公司名 國藥:委託承擔製劑分包裝任務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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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正進行新冠疫苗接種工作,惟有民眾反映,國藥獲批上市的疫苗生產企業應是北京生物或武漢生物,但其接種的中國生物疫苗,在接種證明上顯示的卻是蘭州生物或成都生物。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周四(29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就上述情況,國藥集團中國生物副總裁張雲濤解釋,這是因為北京生物製品研究所委託了蘭州生物製品研究所、成都生物製品研究所、長春生物製品研究所等企業承擔疫苗製劑分包裝任務,目的是擴大產能,做法符合國際慣例和國家規定。

張雲濤表示,國藥集團中國生物為進一步保障疫苗供應,統籌佈局了國內資源,擴充新冠疫苗原液的產能和製劑分包裝的能力,現正利用所屬的長春、蘭州、成都、上海等生物製品研究所的分包裝能力來擴大新冠疫苗產能。他強調這都是符合國際慣例的,委託分包裝操作嚴格依照了相關法規要求,疫苗原液由北京生物製品研究所生產,與北京生物製品研究所生產和包裝的疫苗質量完全一致,皆經過監管認證,安全可控,呼籲民眾完全可以放心接種。

張雲濤表示,國藥集團中國生物為進一步保障疫苗供應,擴充新冠疫苗原液的產能和製劑分包裝的能力。(央視截圖)

他續指,為有效區分證明委託包裝的雙方企業之間的關係,委託包裝的疫苗在外包裝、說明書等企業需要提供的材料上,都清晰描述和標註委託雙方的企業信息,這即代表疫苗上市許可持有人為北京生物製品研究所,原液生產企業為北京生物製品研究所,製劑分包裝企業則分別為蘭州生物製品研究所、長春生物製品研究所、成都生物製品研究所等,而公司正在積極配合當局將上市許可持有人信息同步到預防接種的信息中。

國家衛健委稱會優先保證新冠疫苗第二針劑接種需求。 (中新社)

另一方面,發布會亦介紹了「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種有關情況,就民眾反映的疫苗第二針接種有困難的問題,國家衛健委疾控局監察專員王斌表示,國家衛健委一方面加強供需銜接,在製定疫苗分配計劃時優先保證第二劑次疫苗的接種需求,同時亦按照《新冠疫苗接種技術指南(第一版)》的要求,即滅活疫苗第二劑次可於接種第一劑次後3至8個星期內完成,特殊情況下相同技術路線的不同生產企業的疫苗可以替換。

王續稱,國家衛健委已指導各地進一步細化接種的計劃,在精準預約的過程中,要區分出、測算出第一劑次、第二劑次的各種接種需求,同時各基層的接種單位還要留足一個配送周期的疫苗周轉量,該舉措就是要求確保第二劑次群眾的接種需求可獲滿足。

(南方都市報/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