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亦凡事件|內地律師指批捕意味犯罪證據紮實 幾乎不能取保候審

撰文:葉琪
出版:更新:

北京朝陽區檢察院日前發布消息,指經審查後,對吳亦凡以涉嫌強姦罪批准逮捕。
有內地傳媒引述律師意見指,批捕是意味著犯罪證據比較紮實,幾乎不能取保候審,吳亦凡將需要繼續羈押。

報道稱,依據中國的《刑事訴訟法》,檢察機關批准逮捕後,公安機關將繼續偵查。按照法律程序,偵查期限一般為2個月,案情複雜可以延長。公安機關其後會將案件移交檢察院審查起訴,如有需要補充偵查,檢察機關可以退回公安機關,但須1個月以內完畢,並以2次為限。至於審查起訴時間則最長可達6個半月,結束後就會由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最終交由法院審理並判決。

另一方面,吳亦凡被宣布批捕後,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發出新聞稿,形容吳亦凡是「罔顧法紀、恣意妄為、金錢至上、隨心所欲的『明星』」。新聞稿表明,吳亦凡「脫軌」必然要付出代價,而在法律層面制裁結束之後,他還將面臨行業對其持續進行的從業抵制等懲戒。新聞稿最後稱,吳亦凡事件警示從業者必須提高法律意識,提高作為公眾人物的道德基准線,藝人、經紀公司應以此案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