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津湖|男子發表「沙雕連」被拘 中紀委:侮辱英烈必付出代價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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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抗美援朝」為題材的電影《長津湖》在內地熱映,惟內地媒體人羅昌平在社交媒體中將志願軍「冰雕連」成為帶有粗口意味的「沙雕連」引發不滿。
周五(8日),海南省三亞市警方發布通報指,已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對羅昌平進行刑事拘留。
對此,中紀委發文表示,無論「大V」、「小V」,對侮辱褻瀆英烈者露頭就打,誹謗英烈名譽、褻瀆英烈精神必付出應有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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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指,英烈為國家、人民和民族作出了重大犧牲和貢獻,山河無恙,離不開英烈的鮮血浸染。長津湖戰役中,志願軍戰士們在極度嚴寒的雪地里,直至犧牲仍保持著戰鬥姿態。年輕的生命,鑄成了冰雕,在雪地中立起一座精神的豐碑。「冰雕連」已經是抗美援朝戰爭中不可磨滅的符號,亦是志願軍捍衛祖國和人民利益、國家和民族尊嚴的象征。對他們的敬重與尊崇,是每一個中國人最基本的歷史態度,是中華民族的情感底色。極個別人將民族英雄、革命先烈污名化,肆意歪曲歷史、褻瀆英雄先烈,影響大眾認知、傷害公眾情感,這種抹黑英雄的劣行決不應該,也決不容許。

中紀委稱,近年來國家完善法律法規制度,以國法護衛英烈之名。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確將侮辱、誹謗英雄烈士的行為納入犯罪,規定侮辱、誹謗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此前制定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第二十二條也對相關行為作出規定,禁止歪曲、醜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公安、文化等部門應對違反規定的行為依法及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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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最後強調,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輿論有底線、道德有底線、法律有底線。每一個人都應當對英烈深懷敬畏之心、滿懷追思之情,一言一行自覺遵守法律法規,捍衛崇高、尊崇英烈,崇尚英雄、爭做英雄,讓英烈英雄的精神去感染一代又一代中國人,讓英雄氣概「千秋尚凜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