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政協委員提議全職太太成合法職業 享工齡累計、社保等待遇

撰文:姜庚宇
出版:更新:

全國政協會議3月4日揭幕,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全國政協委員、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韋震玲提交提案,建議建立家庭全職服務成員職業權利保障制度,將全職太太、全職先生作為合法職業,享工齡累計、社保等待遇。

韋震玲建議,立法保護家庭全職成員的利益和合法權益,將在家庭全職從事家庭服務視為一個受法律保護的合法職業。因特殊事由、特殊時期(3歲以下哺乳幼齡教育期,照顧失能父母、配偶等)辭職回歸家庭承擔家庭全職服務的成員,可享受工齡累計及勞動社會保障等相關待遇;夫妻雙方如果有一方選擇回歸家庭為家庭提供全職服務,可以適當相應減免從業配偶個人所得稅等。

她指出,可以規定在離婚訴訟中從事家庭服務的全職成員可以按勞取酬,在分割財產的時候取得相應比例標准的勞務補償,全職服務家庭的年限越長,獲得的補償越多;因特殊事由、特殊時期(3歲以下哺乳幼齡教育期,照顧失能父母、配偶等)辭職回歸家庭承擔家庭全職服務的成員,可享受工齡累計及勞動社會保障等相關待遇;夫妻雙方如果有一方選擇回歸家庭為家庭提供全職服務,可以適當相應減免從業配偶個人所得稅等。

+4

韋震玲提出,建立特殊家庭全職成員附條件獲取薪酬制度。可以規定從事家庭全職服務職業的家庭成員滿足有獨自全職照顧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子女、失能老人及配偶等條件的,可申請獲得一定政府勞務補貼。作為被服務對象的家庭成員如有固定經濟收入來源的,從其固定收入中向家庭全職服務成員支付一定比例的生活費用和服務費用,比例可通過立法規定最低比例額度,也可由雙方在法定最低額度基礎上協商。

近年來,內地屢有全職太太離婚獲家務補償的案例。2021年2月,北京房山法院適用民法典新規定,首次審結一起離婚家務補償案件。全職太太王某因承擔大部分家務在離婚訴訟中獲補償款5萬元(人民幣.下同)。對此,律師認為民法典新規定為「家務勞動」補償提供依據,此次判決具有積極的司法和社會影響。律師建議,全職太太應保存好日常的朋友圈和聊天記錄,保持對家庭財務情況的知情權。司法上承認家務勞動價值很有必要。

2021年12月,廣東一「全職太太」李女士在訴訟離婚時,法院判決其獲賠1萬元家務勞動補償。該案雙方梁先生和李女士因感情破裂訴訟離婚,李女士婚前經營了一家餐飲店,婚後因懷孕、撫育子女、負擔較多家庭義務未再繼續工作而無經濟收入,法院判定梁先生應當給予家務勞動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