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案|國台辦:服刑5年期滿依法釋放 將於近日安排返台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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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被大陸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的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將服刑期滿,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今日(13日)宣布,李明哲將於近期依法釋放,有關方面近日將安排李明哲返台。

馬曉光表示,李明哲案於2017年11月一審宣判,有關刑事判決的法律文書,已經依法即時送達被告人和辯護人,並未提出上訴。李明哲入監服刑以來,監獄方面嚴格依法依規,保障其健康、通訊等權益,其身體狀況平穩。

馬曉光指,2020年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根據疫情防控需要,監獄方結合工作實際,在封控期間暫停所有罪犯的親屬慰見。根據生效刑事判決,李明哲將於近期執行5年有期徒刑期滿,依法釋放,有關方面近日將安排李明哲返台。

李明哲(左)被大陸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資料圖片)

李明哲為首名被大陸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的台灣人。其因在網絡發表言論,2017年3月入境中國大陸時遭國安人員逮捕,同年11月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和台灣人權促進會等8個民間團體,曾估計李明哲刑滿時間(自被逮捕失去人身自由)為4月14日。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上周四(7日)曾呼籲陸方,盡速告知李釋放返台的日期,也會持續透過既有管道向陸方轉達家屬關切的權益。他表示,李明哲自2017年3月19日遭大陸關押(同年11月判刑),迄今將滿5年,其間陸委會持續關注李的關押情况及其健康,亦多次透過既有管道向陸方要求保障李的相關權益,並協助家屬赴陸探視迄今已經有16次。

國際特赦組織等團體亦關注李明哲事件,並於今年3月18日在立法院外召開記者會,呼籲大陸如期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