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演員景甜違法廣告代言 遭沒收違法所得、罰款逾722萬元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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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女演員景甜去年底被市場監管總局廣告監測發現,其為廣州無限暢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相關商品的廣告代言涉嫌違反廣告法有關規定,當局按工作流程將有關線索派發廣東省廣州市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核查處理。近日,廣州市天河區市場監管局對景甜作出沒收違法所得、罰款464.22萬元人民幣(罰沒金額合計722.12萬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決定。

案件由天河區市場監管局立案調查,經查明,廣州無限暢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選用景甜為其生產經營的「果蔬類」食品作廣告代言,相關「果蔬類」食品為普通食品,該公司無有效證據證實其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

景甜在應知法律法規規定普通食品依法不得進行治療、保健等功效宣傳,且未經有效途徑對代言商品有關功效進行核實的情況下,仍以自身名義和形像在廣告中宣稱代言商品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其行為已違反廣告法有關規定。透過上述廣告代言違法,景甜所得共計257.9萬元。

最終,天河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廣告法》第61條規定,對景甜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至於廣州無限暢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相關違法行為,廣州市市場監管部門已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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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28日),景甜公開就違法廣告代言道歉,稱接到市場監管部門通知後第一時間配合工作,已全部繳納罰款,深刻認識自身存在的工作疏漏,今後絕不代言此類相關的任何產品。

另外,有網民發現,景甜代言的多個品牌均刪除了與她相關的內容,有的動態還特意設置了權限,例如是景甜代言的奢侈品牌Dior,以及芙芙化妝品等。而景甜代言的飾品品牌ARSIS也發出聲明,直言在與景甜代言合作中不涉及任何虛假宣傳,涉事品牌與他們也無任何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