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首次通報地方「過度防疫」 多地高速路重複檢測阻礙通行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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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過度防疫」問題受到關注,浙江、安徽、甘肅、江西、山西等地近期發文調整跨省流動防疫政策,嚴禁層層加碼、過度防疫。其中,6月9日,安徽發文,嚴格執行交通物流保通保暢政策,撤除省內普通公路防疫檢查點。
交通運輸部上周六(11日)表示,近日,國務院物流保通保暢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警示通報了存在疫情防控通行過度管控、重複核酸檢測等問題的地方。被警示通報的涉及河北張家口,安徽合肥、安慶,陝西商洛的部分高速口防疫檢查點。

據悉,這是首次有地方因疫情防控通行過度管控等問題被國務院警示通報。通報稱,各地要全面取消對來自低風險地區貨運車輛的防疫通行限制;核酸檢測結果要全國互認通用,有效期內不得重複要求檢測等;對於嚴重影響貨運物流暢通、造成物資供應短缺或中斷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追責。

通報提到,河北張家口下花園西高速路口防疫檢查點對所有外來貨車司機和乘客,不論是否持有48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都要求重新做一次「核酸檢測+抗原檢測」;不論司機和乘客通訊行程卡是否帶「*」號,一律要求登記報備,否則不允許下高速路。

安徽省安慶市宜秀區滬渝高速安慶收費站(眉山出口)防疫檢查點對來自外省低風險地區的貨車司機要求查驗48小時核酸檢測證明;合肥市方興大道收費站防疫檢查點對所有外地貨車司機以「留取核酸檢測樣本」名義,變相強制開展核酸檢測。

陝西省商洛市商洛東高速口防疫檢查點對來自外省涉疫地區貨運車輛,一律進行勸返,限制貨運車輛通行。

通報要求,各地要進一步鞏固打通交通大動脈、暢通物流微循環工作成效,確保高速公路服務區和收費站、港口碼頭和航道船閘應開盡開,規範防疫檢查並接受社會監督。要堅決防止擅自關閉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航道船閘,擅自關停高速公路服務區、港口碼頭,擅自設置防疫檢查站點等問題反彈回潮,確需關閉或關停的,應按程序報批後方可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