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3年海量個人資料被「碼」收集 全國人大代表建議監督刪除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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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疫情緩和,各種「碼」已經淡出公共生活,但如何處理涉疫個人數據卻成為備受關注的議題。近日兩會期間,新當選全國人大代表的福建省律師協會會長、國浩律師(福州)事務所合夥人于寧傑對此呼籲開展個人信息保護法執法檢查,監督刪除疫情期間收集的個人信息,維護公民個人信息權益。

過去3年,「健康碼」、「行程碼」成為內地民眾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為了防疫,其收集了大量的自然人實名個人信息,包括個人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住址、電話,還有家庭成員及關聯關係信息、健康信息、行程行蹤信息等。于寧傑指出,這些信息的收集、存儲、使用並無全國統一的規範,部分地方會將「健康碼」與公交、社保、支付系統對接,形成互聯互通,常有因個人信息處理不當引發爭議的報道。而隨著進入「乙類乙管」的常態化防控新階段,這些「碼」陸續停止運營,可就如何處理個人信息,各地仍沒有統一的規範標準。

于寧傑呼籲開展個人信息保護法執法檢查。(澎湃新聞)

他認為,疫情防控期間,公民對個人信息收集使用沒有同意權,對後續信息安全沒有控制權,已引發了民眾對個人信息安全的擔憂。如收集到的海量個人信息處理不善,一旦被洩露、濫用,將直接影響民眾的切身利益,對社會公共利益乃至國家安全產生重大不利影響。而國家機關為履行法定職責處理個人信息,不得超出履行法定職責所必需的範圍和程序,個人信息的保存期限應當為實現處理目的所必要的最短時間,當處理目的已實現、無法實現或者為實現處理目的不再必要時,個人信息處理者應當主動刪除個人信息,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他進一步稱,對《個人信息保護法》的施行情況進行檢查並監督其貫徹執行是十分必要,監督相關部門對於疫情期間收集的個人信息進行徹底刪除使之不可恢復,消除侵犯公民信息權益危害國家信息安全的隱患,更是刻不容緩。最後他建議全國人大今年進行個人信息保護法的執法檢查,充分發揮監督職能,重點監督相關政府部門刪除為疫情防控目的所收集的公民個人信息,並對違規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個人信息等侵犯個人信息權益的行為強化管理和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