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原主席劉士余任人行總行參事 四年前曾因為官不廉被處罰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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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原主席劉士余2019年曾涉嫌違紀違法,主動投案,配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審查調查,最後被予以留黨察看二年、政務撤職處分。周六(8日),網傳劉有了新職務,以「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參事」的身份在企業調研。隨後,官方證實,劉確已出任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參事。

5月10日公布的江蘇連雲港市人民政府2023年4月大事記,提到副市長宋波在4月7日陪同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參事劉士余一行在連調研相關活動。另據重慶市房地產業協會微信公眾號消息,中國房地產業協會名譽副會長張其光、人民銀行參事室參事劉士余、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房地產研究室主任劉琳等調研組專家一行8人在5月9日到重慶開展房地產市場調研活動,以深入了解房地產市場當前面臨的突出問題和潛在風險,向有關部門提出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針對性建議。湖北省房地產業協會微信公眾號報道也稱,5月13至14日,中國房地產業協會名譽副會長張其光,中國人民銀行參事室參事劉士余、主任紀敏,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劉琳,中國社科院金融所蔡真,中國財富管理五十人論壇周曉松,萬科首席經濟學家潘艾敏等一行到武漢調研房地產市場情況。

公開資料顯示,劉士余1961年11月生,江蘇灌雲人,曾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助理、黨委委員,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中國農業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黨委書記,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黨組副書記、理事會主任等職。而1959年設立的中國人民銀行參事室,屬於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的司局級單位,主要承擔金融決策諮詢工作,進行經濟金融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建議。貫徹執行中共統一戰線方針、政策,參加統戰工作和統戰聯誼活動。接受金融歷史等方面諮詢,編撰回憶錄和工作經驗匯集等。

劉士余為證監會原主席。(資料圖片)

2019年5月19日,當時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稱,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黨組副書記、理事會主任劉士余涉嫌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正配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審查調查。同年10月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稱,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劉士余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當局指,經查,劉士余身為中央委員,背離初心使命,政治立場動搖,黨性原則缺失,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力,公開發表不當言論,缺乏政治警覺和保密意識;為官不廉,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取私利,違規安排他人到金融系統工作和提拔職務,為親屬違規購房打招呼,收受禮品禮金。

通報稱,劉士余的行為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並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同時,鑑於劉士余能夠主動投案,如實交代違紀違法問題,認錯悔錯態度較好,按照「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對其可予從輕處理。依據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劉士余留黨察看二年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一級調研員;終止其黨的十九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