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推反假新聞法案 國外媒體亦要管 為總理納吉布大選鋪路

撰文:梁凱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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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政府周一(26日)在國會下議院提呈反假新聞法案,違法者有機會被判監禁10年。人權組織擔心法案會危害言論自由,往後對政府的批評報道均會列為非法。有評論指,立法是為了替受貪污醜聞纏身的總理納吉布(Najib Razak)出戰今年大選鋪路。

《2018年反假新聞法案》(Anti-Fake News 2018)列明,任何人在知情下製作、提供、散播、印刷或出版假新聞,最高可被罰款50萬令吉(約100萬港元)及監禁10年。

法案將假新聞定義為「任何以文章、視覺、錄音或其他可能形式傳遞有關文字和想法,全部或部分含有虛假成分的新聞、資訊、數據和報道」。法案覆蓋範圍包括所有媒介,馬來西亞以外的人如發布影響到馬來西亞或其公民的「假新聞」,亦屬違法。

馬來西亞國內有大型廣告宣傳反假新聞法案。(視覺中國)

反對派議員指出立法是對傳媒的攻擊,並且在大選前向民眾灌輸恐懼。人權組織擔心政府會強行加快審議法案,在持分者和公眾未有充分討論下令法案通過。

有評論指,立法是為了替受貪污醜聞纏身的總理納吉布參與今年大選鋪路,目的是避免選舉期間出現對納吉布不利的消息,包括有關一馬發展有限公司(1MDB)的貪污醜聞。

政府官員解釋立法是為了維持社會和諧和保護國家安全。他們指,反對派一直用假新聞來贏取選票,又警告任何未經政府證實有關1MDB貪污醜聞的消息均為「假新聞」。

馬來西亞今年舉行大選,有當地媒體報道,納吉布有意3月底解散國會,舉行大選

(路透社/時代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