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違反信託罪、濫用職權 納吉布否認所有控罪 獲准保釋外出

撰文:高紫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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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布(Najib Abdul Razak)周三(4日)到吉隆坡法院,他被控3項刑事違反信託罪及1項濫用職權罪。他否認全部4項指控。
納吉布獲准以100萬令吉(約193萬港元)保釋,需要交出外交護照。納吉布需於周三繳交半數保釋金,並於下周一(9日)繳交餘下金額。案件押後至2019年2月再審。

納吉布周三早上身穿深藍色西裝及淺藍色襯衣抵達吉隆坡法院,表情輕鬆臉帶笑容。法院門外有支持者到場。

納吉布被控4項罪行,包括3項刑事反信託罪及1項濫用職權罪。他被以利用首相及財長之位受賄,金額涉及4200萬令吉(約8290萬港元),以換取在馬來西亞退休基金局(KWAP)向SRC國際借出40億令吉(約77億港元)的一事,納吉布以馬來西亞政府的名義作出擔保。他否認全部4項指控。

納吉布的刑事反信託罪若然成立,可被判囚最少2年、最高20年,可另加鞭笞及罰款。

吉隆坡法院公布把8月8日定為案件管理日,控辯雙方會參加審前聽證會;而案件將於2019年2月18至28日、3月4日至8日、以及3月11日至15日審理。

納吉布發言人稱指控有政治動機,並且是希望聯盟的復仇,納吉布會駁回控罪,並於庭上洗脫罪名。

納吉布的支持者在吉隆坡法院門外守候,呼籲要釋放納吉布。(路透社)

納吉布周二(3日)下午2時35分於吉隆坡的私人住宅被逮捕,1MDB特別工作組發聲明指納吉布因涉及一宗與1MDB前附屬公司SRC國際(SRC International)有關的調查而被捕。

納吉布早於5月22日前往布城(Putrajaya)反貪機構總部接受問話,調查人員被指要求納吉布解釋,一筆4200萬令吉(約8290萬港元)款項如何經由SRC國際落入其戶口。

(海峽時報/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