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蘭法院質疑中國法治 疑犯引渡後或面臨酷刑 難確保審訊公平

撰文:梁凱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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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蘭上訴法院周二(11日)下令司法部重新考慮是否引渡謀殺案疑犯到中國。法官溫克爾曼(Helen Winkelmann)在判詞表示,雖然中國有向新西蘭作出多方面保證,但認為疑犯引渡到中國後仍有機會面臨遭受酷刑的風險,又擔心疑犯未能於中國接受公平審訊。

疑犯金京燁是在韓國出生的新西蘭居民,他涉嫌2009年在上海殺害一名20歲中國女子後潛逃到新西蘭,中國其後尋求新西蘭當局引渡疑犯回中國受審,新西蘭在2015年表示同意。但新西蘭上訴法院基於人權問題,下令當局重新考慮這宗引渡案

案情指,中國曾應司法部要求,就酷刑、法外處決和能否接受公平審訊要求作出保證。但法官質疑,謀殺案嫌犯金京燁引渡到中國後仍有機會面臨酷刑。司法部長認為,特定因素如審訊地點,會減低金京燁面臨酷刑的風險,法官反指目前缺乏相關證據,質疑有關論點。法官提到,在中國,酷刑依然普遍存在,而且難以監察。

法官也質疑,金京燁在中國或未能接受公平審訊。她表示,中國保證會按國內法對金京燁展開聆訊,並不代表嫌犯能夠按國際法賦予的權利,在獨立法庭接受聆訊。法官指,按眼前的證據,中國的刑事司法制度將維穩和控制罪案置於程序權利之先,而且受政治影響。

金京燁的律師埃利斯(Tony Ellis)形容判決是人權的勝利,重申新西蘭不可相信中國的保證,指中國聲稱在案中找到35名目擊證人,但從來未獲准盤問證人。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