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推新規:移民須能負擔醫療保險

撰文:洪怡霖 許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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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總統特朗普10月4日簽署公告後,美國公布將拒絕無法支付醫療保險費以及應付醫療開支的人申請移民簽證,以免對該國醫療系統構成負擔。

白宮發公告,將暫停向可能增加該國醫保系統財政負擔的移民發放簽證。圖為2018年3月1日,美國紐約曼哈頓有示威,參加者反對華盛頓政府的移民政策。(Reuters)

新例下申請者在抵達美國一個月內便需展示自己有能力買到醫療險。如果不可以的話,此人將需證明自己有足夠的財政資源,應付「合理而可預見的醫療開支」。新政策在11月3日生效。

有關規定不適用於已持有移民簽證、尋求美國庇護人士、難民、住在海外的美國公民的子女,以及因為曾協助駐外美軍而獲得特別簽證的伊拉克及阿富汗公民。不過它適用於美國公民的配偶。

專注於醫保問題的美國非牟利組織凱澤家庭基金會(The Kaiser Family Foundation)負責人說,新規之下低收入人士幾乎不可能獲得美國移民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