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眾議院委員會通過法案 要求華府保護在美港人

撰文:張子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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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10月1日通過《香港人自由及選擇法案》(Hong Kong People's Freedom and Choice Act),要求華府為擔心遭受迫害的在美香港人提供臨時保護,並協助他們加快取得難民資格。

該法案由民主黨籍眾議員馬里諾夫斯基(Tom Malinowski)提出,消息指,法案要求美國行政部門根據《移民與國籍法》,認定香港的特殊情況,在美港人無法安全回港,因此提出抵達美國時擁有香港永久居留權並屬中國公民、並在法案生效後一直身處美國的人士為合資格申請「臨時保護身分」,成功申請後可合法留在美國及取得工作許可。

另外該法案有助特定港人加快申請難民批核程序,包括曾參與和平示威被捕、起訴或被判有罪的港人;以及急救員、記者、協助被捕人士的法律人員等在抗爭活動中擔當重要角色的人士等。

法案指,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香港人面臨迫害威脅,美國透過提供「避風港」政策為他們提供支持,華府亦應鼓勵理念相近的國家為港人提供類似措施。提出法案的馬里諾夫斯基認為,假如中國持續壓迫港人,只會令香港的人才、財富等流向美國。

法案在委員會通過後,仍需交由眾議院、參議院全體表決,通過後亦要交由總統簽署後才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