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申請放寬保釋條件 加拿大法院審議

撰文:孫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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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British Columbia Supreme Court )1月12日審理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申請放寬其保釋條件,但控方提出反對。

當地司法部的聲明指,卑詩最高法院法官埃克(Williams Ehrcke)會在12日至13日舉行聽證會,聽取雙方就有關申請的論點。

孟晚舟的辯護律師斯馬特(Bill Smart)表示,他們要求放寬的條件是容許孟晚舟無需乘坐指定保安公司的車輛,或被對方尾隨的規定。另外當地傳媒指,他們亦希望要求放寬宵禁時間及日間監管的要求。

加拿大司法部則表示,當局在2018年12月對孟晚舟設定的保釋條件是必要和適當,目前沒有理由改變。聲明亦提到,孟晚舟的引渡聆訊會在3月1日恢復。目前的日程是分別在3月1日至5日、3月15日至4月1日、4月26日至5月14日舉行有關濫用程序和引渡的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