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親信干政案和受賄案終審判決出爐 維持原判囚20年

撰文:梁凱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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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前總統朴槿惠「親信干政案」和「國情院受賄案」終審判決出爐。最高法院1月14日判處朴槿惠監禁20年,罰款180億韓圜以及沒收35億韓圜。自2017年3月起被扣押的朴槿惠合計被判囚22年,預計最遲2039年刑滿出獄。

朴槿惠原本於兩項裁決合共被判處監禁30年,罰款200億韓圜以及沒收27億韓圜。但由於法院後來裁定部份濫用權力罪名以及一項敲詐罪名不成立,案件發還重審。法院將兩宗案件合併處理。

2020年7月,法院判處朴槿惠監禁20年,罰款180億韓圜以及沒收35億韓圜。檢方不滿提出上訴,朴槿惠則沒有上訴。

圖為2019年8月29日,韓國首爾的大法院附近有前總統朴槿惠的支持者經過。(美聯社)

連同之前因為介入新世界黨干涉選舉案所被判處的2年監禁,朴槿惠合共被判監禁22年。如果未獲赦免或假釋,朴槿惠將於2039年刑滿出獄,屆時她已經是87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