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歐盟要求阿斯利康加快疫苗供應 遭法院裁定敗訴

撰文:張子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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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5月入稟比利時布魯塞爾法院,要求阿斯利康(AstraZeneca)在6月底前提供1.2億劑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苗。法院6月18日裁定歐盟敗訴,但同時要求阿斯利康在9月底前供應5000萬劑疫苗,否則面臨罰款。

阿斯利康原本承諾盡力在6月底之前向歐盟提供3億劑疫苗,但由於生產過程遇上阻滯,該公司下調供應量至1億劑。歐盟對此感到不滿,決定就供應問題與阿斯利康對簿公堂。

法院18日頒下判詞,要求阿斯利康在9月27日前向歐盟提供8020萬劑疫苗,當中包括在官司開始後已經提供的3000萬劑,其餘大約5000萬劑則分三期付運。假如沒法如期供應,阿斯利康將面對每劑10歐元的罰款,比歐盟原先要求的每劑每天10歐元罰金為低。

判決同時下令阿斯利康仍要盡力達成向歐盟提供合共3億劑疫苗的目標,法院亦會在9月舉行聆訊,再次審視合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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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斯利康歡迎判決,指法院證實歐盟在疫苗供應上沒有專利或優先權,同時法院亦理解公司在生產上面對的困難。公司期待與歐盟委員會恢復合作,共同應對歐洲疫情。歐盟委員會主席馮德萊恩(Ursula von der Leyen)則認為,判決證明阿斯利康沒有遵守合約上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