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倫伯格死刑|加拿大指責判決 中國使館:勿自取其辱

撰文:左熙
出版:更新:

中國遼寧省高院8月10日對加拿大人謝倫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走私毒品案進行二審宣判,決定維持死刑判決。對此,加拿大外交部長加爾諾(Marc Garneau)表示譴責並呼籲寬大處理。中國駐加拿大使館也回應。

與此同時,中國電訊公司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的引渡案來到最後階段庭審,她被引渡至美國的機會率仍高。

2019年1月14日,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謝倫伯格犯走私毒品罪一案。央視影片截圖)

8月10日,加拿大外交部長加爾諾發表聲明,稱中國依法所做出的判決「非人道」,並對中國維持對謝倫伯格死刑判決的決定進行所謂「強烈譴責」。

中使館於同日也發聲明回應稱,加方此舉嚴重侵犯中國司法主權,嚴重違背法治精神。中方對此予以強烈譴責。

聲明指,加方聲明於法不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明確規定,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海洛英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處15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遼寧省高等法院經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認為謝倫伯格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夥同他人走私甲基苯丙胺222.035千克,走私毒品數量特別巨大,謝倫伯格是主犯,其行為構成走私毒品罪。

原判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中方法院嚴格依法辦案,加方有什麼資格對中方相關法院依法辦案說三道四?

此外,加方聲明於理不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是真正的法治精神。中國是一個友好的國家,也是一個法治國家。無論誰違反了中國的法律都必須依法受到嚴懲,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國籍絕不是違法的囂張資本。加拿大口口聲聲標榜自己是法治國家,鼓吹所謂「司法獨立」,一些政客和媒體卻多次攻擊中方的司法體制,現在又對中方依法審理涉加公民案件妄加評論,這是極其荒唐的,也是極其虛偽的。

聲明還指出,加方聲明於情不通。毒品犯罪是世界公認的嚴重犯罪,社會危害極大,對廣大民眾,特別是青少年身心、健康、生活、家庭均造成難以估量的損害。當前,國際毒品犯罪形勢嚴峻,無論是國際社會還是中國民眾,普遍要求對毒品犯罪依法嚴懲。

加拿大也是毒品走私的受害國。加方統計數據顯示,2016年1月至2020年6月,有超過1.7萬人死於鴉片類毒品。加方為在華販毒加籍人員尋求「法外開恩」、「寬大處理」,那麼社會正義如何伸張,那些遭受毒品侵害的中國民眾及其家庭的正當權益如何維護?

聲明最後強調,中方絕不會允許任何國家的毒販來戕害、茶毒中國人民。法律不是兒戲。中方要求加方切實尊重中國司法主權,謹言慎行,停止發表任何不負責任的言論,以免自取其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