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新法禁18歲以下人士結婚 遏止難民童婚現象

撰文:甄梓鈴
出版:更新:

丹麥國會周四(19日)通過一項新法案,禁止所有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士結婚,該法案還列明未成年人士在海外註冊結婚不獲丹麥政府承認,確保未成年人士不會在非情願下結婚。分析認為,此舉亦有可能是針對難民的童婚現象。

丹麥國會周四(19日)通過一項新法案,禁止所有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士結婚。(網上圖片)

新法將於2月1日正式生效,旨在回應丹麥融合局去年一份報告,當中指出正在丹麥申請庇護名單有27名未成年人士已婚。

丹麥傳媒去年初亦報道,難民收容所裏面有「兒童新娘」,年齡最小的只有14歲。她們以走難身分進入丹麥之前,已經與比她們年長10多歲的男性結婚,部分未成年少女結緍後懷孕。

丹麥政府隨後宣布,已婚的未成年尋求庇護者入境後,將被安排與配偶住在不同收容所。融合部長施多伊貝格(Inger Støjberg)解釋:「我們理所當然應該確保年輕女孩不會被迫與成年人以伴侶關係一起在收容所生活。」

不過,這項決定引起爭議。數個月後,丹麥政府取消限制,理由是禁止18歲以下尋求庇護者與配偶同住的做法,侵犯了「私人和家庭生活」的基本人權,違反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及歐洲人權公約第8條。

丹麥原有法律規定,18歲是法定最低結婚年齡,若男女其中一方未滿18歲,必須得到家長簽署同意書方可結婚。

(The Loc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