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刊文提李光耀故居糾紛 新加坡總理李顯龍控誹謗獲判勝訴

撰文:梁凱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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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就一篇有關父親兼開國總理李光耀故居的文章起訴《網絡公民》(The Online Citizen)主編許淵臣與文章作者誹謗,高等法院9月1日發出書面裁決判李顯龍勝訴,可獲得21萬新加坡元賠償。

《網絡公民》於2019年8月刊登的一篇文章,提到李氏家族就如何處置李光耀故居出現糾紛。李顯龍隨後對網站主編許淵臣與文章作者魯巴星妮(Rubaashini Shunmuganathan)發起誹謗官司索討賠償。

圖為2020年7月3日,新加坡總理李顯龍於大選前夕拉票。(Getty)

法官林茵倩指出,辯方無法證明文章內容是有所根據,文章確實對李顯龍的聲譽造成損壞,許淵臣必須就誹謗行為做出賠償。法官裁定李顯龍可以獲得21萬元的賠償,其中16萬元由許淵臣與魯巴星妮共同承擔,其餘5萬元則由許淵臣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