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國會通過修法 為設駐台灣經貿代表處定下法律基礎

撰文:李秀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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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與立陶宛的關係因台灣問題而持續緊張。立陶宛國會9月30日通過修法,為設立駐台灣經貿代表處定下法律基礎。

據中央社報道,立陶宛國會通過修法,為立陶宛政府在未設立正式外交代表機構的國家或地區設立經貿代表處奠定法律基礎。立陶宛經濟暨創新部長阿爾莫奈特(Aušrinė Armonaitė,暫譯)表示,東亞及東南亞市場有許多未開發的機會;立陶宛致力與台灣、韓國、新加坡、印尼及其他區域內的國家或地區發展貿易和投資關係。

阿爾莫奈特說,立陶宛國會通過修法讓立陶宛有條件與發達的海外市場建立更緊密的經濟關係,並在高科技及創新領域強化合作。她也提到,出口業者可望有更多發揮空間,立陶宛也可期待迎來更多外國直接投資。

立陶宛政府於2021年稍早宣布,駐台經貿代表處預計年底前開始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