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山素姬被控違反進出口法及電信法 裁決推遲至12月27日

撰文:王忠
出版:更新:

緬甸內比都特別法庭宣佈,將原定於12月20日對國務資政昂山素姬(Aung San Suu Kyi)涉嫌「非法進口並持有對講機以及訊號干擾器」案件的判決推遲到12月27日。

據路透社12月20日報道,昂山素姬涉嫌違反緬甸《進出口法》和《電信法》的這一案件20日上午在內比都開庭審理,院方原定於當天宣判,隨後將宣判時間推遲到12月27日,院方沒有給出推遲宣判的原因。

根據緬甸相關法規,「非法進口並持有對講機」最高可被判處3年監禁,「非法進口並持有信號干擾器」最高可被判處1年監禁。這將是緬甸法院對昂山素姬作出的第二次判決。

緬甸國務資政昂山素姬5月24日首次現身於首都內比都的特別法庭聽證會。這是2月1日遭到軍方扣押後,她首次公開露面。(Reuters)

12月6日,昂山素姬因煽動他人危害國家安全和違反自然災害管理法,被法院判處4年監禁,隨後被赦免了兩年刑期,同時被要求在目前拘留點繼續服刑。

2021年2月1日,緬甸軍方以選舉存在舞弊可能性為由,扣押時任緬甸總統温敏(U Win Myint)和昂山素姬。緬甸軍方隨後宣佈實施為期一年的緊急狀態,國家權力被移交給國防軍總司令敏昂萊。2月3日,温敏和昂山素姬分別被起訴。

昂山素姬已先後面臨十餘項罪名指控,其中包括煽動他人危害國家安全、違反自然災害管理法、違反進出口法、違反國家機密法、貪污和選舉欺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