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軍計劃派遣航母游弋南海  分析:特朗普需清楚想要什麼

撰文:吳家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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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中美關係因特朗普重申支持一個中國原則而有所緩和之際,美軍計劃派出卡爾文森號航母戰鬥群到南海駛近中國島礁。計劃得到美軍高層支持,但仍要等待特朗普批准方可實施。
在此背後,代表美軍有意全面恢復一度被奧巴馬叫停在南海執行的「航行自由行動」(FONOPS),維持美國在區內的軍事優勢,但恐怕會加劇區內軍事衝突風險。

美國有機會派遣航空母艦卡爾文森號在南海游弋。(路透社)

美國《海軍時報》(Navy Times)報道,目前派駐亞洲的卡爾文森號航母戰鬥群很有機會駛近甚至駛入中國南沙和西沙建造的人工島礁12海浬範圍。根據報道,卡爾文森號航母戰鬥群至少包括2艘驅逐艦和1艘巡洋艦,並搭載多隻作戰部隊,以表明美軍有力維持在亞太區內軍事優勢。

自特朗普當選美國總統後,美國在南海問題上態度轉趨強硬。國務卿蒂勒森(Rex Tillerson)曾在國會聽證會上揚言,禁止中國繼續在南海填海造地,同時禁止中方接近相關島嶼。中國《環球時報》其後猛烈警告,指「美國可能不得不進行一場大規模戰爭」。雖然蒂勒森其後修正言論,表示美軍只會在雙方出現衝突時採取有關行動,但假如特朗普批准卡爾文森號航母執行「自由航行活動」,南海恐怕將烽雲再起。

   01百科:何謂「航行自由行動」?

「航行自由行動」(Freedom of Navigation Operations),是1979年由時任美國總統卡特所提出。具體方法為當美國認為某國宣佈的海洋政策主張違背「航行自由 」原則時,即派出軍艦或飛機進行測試性航行或飛越,以確認自己主張的航行自由權沒有受到影響。這包括三種途徑,分別是「無害通過權」,出動艦艇強行進入他國12海浬領海。以行使「航行和飛越自由權」,出動艦艇和飛機進入他國專屬經濟區。以及行使「公海自由、過境通行和無害通過權」,出動艦艇和飛機強行進入他國視為內水的群島水域。不過,美國其實並無簽署《聯合國海洋公約》,但卻希望透過「航行自由活動」,迫使各國遵守公約內容。
2012年至2015年間,奧巴馬曾叫停美軍在南海執行「航行自由行動」,不過在2015年10月27日,美軍派遣導彈驅逐艦拉森號穿越當時中國正大興土木的渚碧礁(Subi Reef)。在隨後更至少2次向南海地區執行相關活動。假如特朗普最後批准活動,將成為美軍近年首次在區內用航母執行「航行自由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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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局勢或再添變數。(路透社)

   領海與主權 中美理解迥異

「航行自由活動」本身恐怕已屬於侵害他國主權的行徑。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每一個國家都有權確定其領海寬度,但不能超過公約規定的基線量度起12海浬界限。加入公約的國家不得妨礙外國船舶無害通過其領海,不過軍艦不屬於此範疇,領海主權國有權要求軍艦離開領海。

目前中國是公約簽署國,但美國不是公約國,兩國對領海問題存在爭議。美方認為,所有船隻(包括商船和軍艦)都可在另一國家離岸最多200海浬的專屬經濟區域(EEZ)和12海浬領海範圍內自由通航,毋須事先獲有關國家授權。而外國軍艦可通過另一國家的領海,只要符合「無害通航」(innocent passage)原則,即未有在對方領海進行軍事活動諸如偵察升降飛機和調查任務。

不過中方對此有不同理解,認為外國軍艦在進入另一國領海時,即使符合無害通航原則,也需要先獲得後者的批准。美國倘若美軍艦艇駛入12海里範圍,按中方理解即侵犯其領土主權,恐令區內局勢進一步緊張。

但有部分專家認為,軍事壓迫無助解決南海問題。美國智庫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CSIS)中國問題專家葛來儀(Bonnie Glaser)質疑「自由航行活動」成效,表示中方可能因應美軍巡航而減慢南海軍事設施的建造速度,不過他預料中方絕對不會放棄領土主張。「特朗普必須搞清楚自己想要得到什麼」。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