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侵犯人權被判賠10萬歐元 涉允CIA設黑獄施加酷刑

撰文:魏向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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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陶宛政府已向被稱為「永久囚徒」(forever prisoner)的祖貝達(Abu Zubaydah)支付10萬歐元,以補償該國允許美國中央情報局(CIA)將他關押在立陶宛首都郊外的一個秘密站點,並在那裏遭受各種形式的酷刑。

《衛報》1月10日稱,三年前歐洲人權法院命令立陶宛政府,須為違反歐洲禁止使用酷刑的法律作出相應賠償。這標誌着祖貝達的待遇發生了重大轉變,祖貝達已被美國無罪拘留超過20年。

報道稱,九一一事件發生六個月後,祖貝達即在巴基斯坦被捕,中情局及美國政府聲稱他是基地組織的高級人物,並對其實施酷刑。但事實證明,他不是該組織的成員,也從未被控參與九一一事件。

美國被指設立黑監獄實施酷刑。圖為美國軍警在關塔那摩監獄看押基地組織嫌犯。(Getty)

歐洲人權法院獲悉,祖貝達於2005年2月至2006年3月期間被關押在立陶宛的中央情報局黑監獄。該站點的代號為「紫羅蘭」(Violet),設在立陶宛首都維爾紐斯(Vilnius)的郊區。律師指出,祖貝達在立陶宛黑監獄遭受系列酷刑,包括感覺剝奪、限制睡眠、單獨監禁、製造噪音和強光刺眼等。

報道稱,立陶宛轉賬的錢現在已存入銀行賬户。祖貝達因被關押在關塔那摩而無法收到這筆款項,而且他的資產已被美國財政部凍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