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欺詐科技園案 美國譴責港法院判決極不公正

撰文:李秀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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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務院發言人普賴斯(Ned Price)評論黎智英涉嫌違反科技園租約、被控欺詐罪的判刑。普賴斯稱從任何客觀標準來看,最新判決結果既不公平亦不公正。他呼籲中國當局尊重香港的言論自由,包括新聞自由。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向科技園租地設蘋果大樓期間,涉讓一間管理其家族事務的顧問公司在大樓內設辦公室,但未有申報,黎及壹傳媒的前行政總裁,早前被裁定欺詐罪成,案件10日在區域法院判刑在判處黎時,法官陳廣池直指黎濫用壹傳媒的傳媒形象作為「保護罩」,判黎入獄5年9個月,罰款2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