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集團稅務欺詐罪成 被判罰款161萬美元

撰文:張子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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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前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名下的特朗普集團(Trump Organization)稅務欺詐案件,陪審團2022年12月裁定特朗普集團17項罪名成立後,紐約法院1月13日下令,特朗普集團需要繳交161萬美元罰款。

路透社及天空新聞(Sky News)報道,紐約曼哈頓法院法官梅爾昌(Juan Merchan)稱有關罰款額已是紐約州法律規定的最高金額,並下令特朗普集團在14天內繳交罰款。

不過檢察部門認為,與特朗普集團的利潤相比,這筆罰款可謂微不足道,甚至比特朗普大樓的住宅價格更低,但同時亦為這名前總統在2024年總統大選捲土重來的希望帶來污點。

特朗普集團的代表律師已表明上訴,而一直否認下屬非常逃稅的特朗普就表示這宗官司是政治打壓。

除了特朗普集團,梅爾昌亦在10日判處該集團的老臣子、前財務總監(CFO)魏塞爾貝格(Allen Weisselberg)入獄5個月。他因為參與特朗普集團的稅務欺詐計劃,被裁定罪名成立,並已經付約200萬美元稅金、罰款和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