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裁決 商戶可拒絕服務同性婚禮

撰文: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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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最高法院保守派多數星期五(6月30日)裁定,憲法規定的言論自由允許某些企業拒絕為同性婚禮提供服務。

這是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裁決,對LGBT群體權利構成打擊,自由派最高法院大法官稱星期五的裁決為「歧視許可」。

路透社報道,由6名保守派和3名自由派組成的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按意識形態以6比3的表決結果,裁定科羅拉多州丹佛地區網頁設計師史密斯(Lorie Smith)上訴得直。

史密斯以她的福音派基督信仰為由,拒絕為同性婚姻者設計網頁,科羅拉多州一初級法庭裁定她違反反歧視法。史密斯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稱科州反歧視法迫使她宣傳違反她信仰的觀念,侵犯了她在憲法第一修正案的權利。

由保守派大法官戈薩奇(Neil Gorsuch)撰寫的裁決書總結說,要求服務涉及言語訊息傳達的企業表達他們不認同的言語訊息,違反了保護言論自由的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

戈薩奇說:「科羅拉多州試圖迫使個人發表一致性言論,但這嚴重違背了她(上訴方)的良知。」

美國最高法院自由派法官則警告,最高法院保守派佔多數的裁決,可能會影響性少數群體以外的其他客戶。

自由派大法官索托馬約爾(Sonia Sotomayor)、卡根(Elena Kagan)和傑克遜(Ketanji Brown Jackson),在長達38頁的不同意見書中說,星期五的裁決提供了「歧視許可」,使性少數群體權利倒退。

索托馬約爾說,這不僅允許商家拒絕為客戶提供服務,它還造成「污名化傷害」,喚起性少數群體最深刻了解的痛苦記憶,那就是他們可以在某些公共場所做自己,在某些地方則不能……這樣的生活令人情何以堪。」

《科羅拉多州反歧視法》(CADA)規定,當商業實體向公眾提供產品或服務時,不得基於種族、宗教、國籍或性別歧視而拒絕為顧客服務。

本文獲《聯合早報》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