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涉干預佐治亞州大選被控13宗罪 成四案被告

撰文:張顥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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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前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因涉嫌企圖推翻2020年總統大選結果,8月14日受到第四項刑事指控,被起訴罪名共13項,包括煽動公職人員違反誓詞、串謀一級偽造文書等。他的18名同夥亦在被告之列。

法庭文件顯示,特朗普被指控的罪名為:一項違反佐治亞州 《反敲詐勒索及腐敗組織法案》(RICO Act)、一項串謀假冒公職人員、一項提交虛假文書、一項串謀提交虛假文書、兩項作出虛假陳述和文書、兩項作出虛假陳述和文書、兩項串謀一級偽造文書,以及三項煽動公職人員違反誓詞。

案件其他被告包括前白宮幕僚長梅多斯(Mark Meadows)、特朗普前私人律師朱利亞尼(Rudy Giuliani)及伊斯特曼(John Eastman)等18人。

今次起訴由佐治亞州(Georgia)富爾頓縣(Fulton County)地區檢察官威利斯(Fani Willis)提出。特朗普否認有任何不當行為,並指責屬於民主黨的威利斯此舉是出於政治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