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報》:英國內政部以各種原因拒絕香港示威者庇護申請

撰文:歐敬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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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衛報》12月26日報道,英國內政部曾多次以不合理原因,拒絕香港示威者的政治庇護申請,包括欠缺資料,及質疑申請者持有護照代表「無須接受庇護」。

報道引述3個政治庇護申請個案,其中兩人涉於「理大事件」中被捕,其中一人獲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寫推薦信,但內政局以推薦信欠缺日期及羅冠聰的聯絡地址為由,未有重視推薦信而拒絕其申請。

另一人則為實習教師,同樣在反修例運動期間被捕,即使當時獲判無罪,但因擔心政府會上訴,決定離港前往英國申請庇護。報道指內政部拒批其申請,原因是申請人獲批准取回護照並離港,表示港府對她「不感興趣」。而當申請人取回護照離港不久,港府其後即對其判決提出上訴,申請人質疑英國當局對香港局勢不是很了解。

英國的政治庇護申請過程繁瑣,包括多次面談,加上敘利亞及烏克蘭等難民人數近年增加,國內要求減少移民聲音增加,令等候時間更長。《衛報》引述前香港眾志副主席鄭家朗,稱英方以各種理由拒絕或拖延庇護申請,有申請者等了兩、三年時間最終仍然被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