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廢除與韓國所有經濟領域合作協議

撰文:洪怡霖
出版:更新:

朝中社2月8日報道,朝鮮最高人民會議決定廢除與韓國所有經濟領域合作協議。

朝中社8日指,第14屆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第30次全體會議7日在萬壽台大廳舉行。報道稱,會議通過了關於廢除《北南經濟合作法》《金剛山國際旅遊特區法及其施行規則》,以及北南經濟合作相關協議的議案。

這決定顯示着韓朝關係進一步惡化。

《北南經濟合作法》於2005年通過,規定韓朝經貿合作適用對象及流程等。隨着法案作廢,朝鮮再不另設關於韓朝經貿合作的程序。《金剛山國際旅遊特區法》則制定於2011年,規定韓國或外企及個人對金剛山特區進行投資的相關內容。此外,朝鮮還單方面廢除韓朝之間簽署的各種經貿合作協議,明確表明不與韓方進行經濟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