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王宗堯現身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投訴被拘押時間過長

撰文:關穎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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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參與多次「反修例」遊行的藝人王宗堯涉於本年7月1日闖入立法會,於日前(31/9)早上,在寓所被警方拘捕。王宗堯被警方扣留約36小時後獲釋,案件今日(3/10)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早上9時許,王宗堯自行駕車到達法院,前女子組合As One成員女友蘇皓兒(Chloe)亦有陪伴在側。

在審訊期間,王宗堯暫時毋須答辯,雖然獲准以$2000港元保釋,但需要禁足。保釋期間不得離港,並需要在24小時內交出旅遊証件,毋須守宵禁令,逢星期一下午2時至5時到跑馬地警署報到,案件將於12月13日再提堂。接受訪問時,王宗堯投訴被拘押時間過長,向法庭申請人身保護令獲批,終被扣押36小時後獲警方保釋。

案件編號:ESCC225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