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教室】令半自動槍幾乎變全自動 什麼是「撞火槍托」?

撰文:高紫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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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片要求槍管的輿論聲下,美國總統特朗普周二(20日)下令要求司法部長推出新規例禁止出售或在手槍加裝撞火槍托(bump stocks)。究竟撞火槍托是什麼?

美國總統特朗普下令要求司法部長推出新規例禁止出售或在手槍加裝撞火槍托,每個裝置售價約為100至200美元。(VCG)

   美國憲法雖然賦予民眾槍權,不過民眾可合法購入甚麼槍械?

美國聯邦政府對槍械早有監管,政府在1986年便禁止市民管有或轉讓新的全自動的槍械(automatic firearms),換句話而言,只有在1986年5月19日之前生產的全自動槍械才是合法,而擁有合法機槍的市民需要獲得聯邦政府發出的許可牌照。

雖然全自動的槍械受聯邦政府監管,但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賦予民眾擁有槍械以自衛的權利,目前聯邦法律規定購買手槍的國民需要年滿21歲,槍械如AR-15是可經由合法途徑購入。

然而美國各州份對槍械的規定不一,在多個州份仍可以合法購入部分型號的半自動槍械。

   為何裝上撞火槍托後,半自動槍械威力會大增?

全自動槍械早已在美國被禁出售,不過只要在半自動槍械上加上撞火槍托卻能讓槍械達到接近全自動槍械的效果。

全自動槍械與半自動槍械的分別在於子彈發射的頻率,當槍手扣動全自動的機槍扳機時,槍械可以持續發射子彈,而半自動槍械在槍手每一下扣動扳機,只能發出一發子彈。

不過只要在半自動槍械安裝上撞火槍托裝置,便可大大提高其射速及殺傷力,專家指配備了槍托裝置,可讓半自動槍械每分鐘發射數百枚子彈。

雖然安裝上撞火槍托的半自動槍械威力甚大,不過美國煙酒槍炮及爆裂物管理局(ATF)在2010年指,「撞火槍托」裝置並非槍支,僅為槍支的組件,故不受全國槍械法規管。在美國多個州份,均可合法購入撞火槍托,而每個裝置售價約為100至200美元。

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賦予民眾擁有槍械以自衛的權利,有美國民眾參加槍展。(VCG)

   拉斯維加斯槍擊案釀嚴重傷亡

撞火槍托裝置售價不高,而且可令半自動槍械威力大增,於是便利了槍手犯案。去年10月發生拉斯維加斯槍擊案中,兇徒柏多克(Stephen Paddock)正正改裝槍械,加裝撞火槍托。他在12枝步槍中裝上撞火槍托,讓槍械可於7秒內發射接近100枚子彈,事件最終造成超過50人死亡、逾500人受傷。

槍擊案惹來社會輿論要求加強監管此裝置,麻省成為首個在事件發生後,通過禁止民眾管有及出售撞火槍托的州份,新規例於2月1日生效。新澤西州、科羅拉多州丹佛市(Denver)和南卡羅來納州哥倫比亞市都相繼實施法律禁止出售和管有該裝置。就連全國步槍協會(NRA)亦呼籲監管機構要審視撞火槍托的規定,「協會認為撞火槍托應該受到額外限制」。

拉斯維加斯槍擊案中,兇手從曼德勒海灣酒店(Mandalay Bay)32樓向廣場亂槍掃射,造成超過50人死亡和逾500人受傷。(路透社)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