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國父紀念館」傳遭強制出售 陸委會:爭取免列入文化遺產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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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澳門的「國父紀念館」有傳可能被列入文化遺產,面臨強制出售。
4月8日,台灣陸委會主委邱太三表示,若「國父紀念館」被認定為古蹟,會受到較多管制,台灣已向澳門政府提出意見。

根據陸委會提交立法院的報告,澳門「國父紀念館」是陸委會在澳門的國有財產,價值約1.4億元新台幣,「借名登記」在第三國公司的名下,由陸委會駐澳門辦事處負責管理。

去年有媒體報道,澳門政府正規劃將「國父紀念館」列入文物清單,未來若強制規定台灣出售時,澳門政府享有取得該項不動產的優先權。

陸委會在報告內表示,澳門「國父紀念館」的產權由台灣政府依澳門及台灣法令合法持有,是台灣在澳門的珍貴資產,目前沒有出售的計畫,現由澳門辦事處負責管理維護,每年不定期在紀念館聚辦台澳文化藝術交流的展演活動。

陸委會指出,為爭取「國父紀念館」避免被納入澳門的文化遺產,經徵詢律師意見後,已經在去年5月及9月兩次致函澳門政府,另於6月及10月再以業權人APHS公司的名義,向澳門文化局提出陳述意見書。

4月8日,邱太三出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備質詢時回應,此案後續發展還不清楚,目前澳門政府正重新對該建築物進行市政規劃,判斷是否為古蹟,台灣方面有提出一些意見與看法,最終若被認定為古蹟的話,就會受到比較多的管制,「我們會持續注意後續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