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廈門當助理被罰10萬新台幣 台男:無法接受,將申訴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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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台灣內政部擬對兩名在廈門海滄區擔任社區主任助理的台灣人符坤龍、李佩珍罰款10萬元新台幣(約合2.55萬港元),並要求其他在大陸該職務的台灣人主動離任。這也是台灣方面以違反「兩岸關係條例」為由,開出的第一張罰單。
對此,多名在廈門海滄任職社區主任助理的台灣人回應稱「很心寒」,無法接受。還有人說,未來暫時沒有回台灣的打算。

另一位被罰款的台胞廈門社區主任助理李佩珍。(網絡圖片)

海滄未來海岸社區主任助理符坤龍,日前回台灣籌備「海滄開台文化公園」項目,原計劃完成前期工作後,於下周一返回廈門,沒想到在台灣收到處罰通知。對此,符坤龍表示,他錯過了台灣內政部先前寄來要求他說明的通知,會盡快前往內政部補說明。

符坤龍說:「台灣這邊阻止我們到大陸,去從事一些自己專業的相關工作,我想這是很不明智的。像我們所做的都是基層的工作,跟黨、政、軍都沒有關係,我們也沒有參與行政事務。」

符坤龍表示,他無法接受處罰決定。接下來,他將首先爭取申辯機會。若仍被認定違法,將打行政訴訟。

據了解,目前在福建廈門擔任社區主任助理的台灣人共有66名,大多很低調,有不願具名者表示,還沒被點名者大多決定先按兵不動,但也會透過當地台商協會組織、台灣的政黨團體等不同管道,發揮影響力,在台灣據理力爭。

(澎湃新聞、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