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強間諜疑雲】向心龔青申請撤出境限制 台北法院第四度駁回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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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創新投資有限公司(下稱中國創新投資)周四(27日)公布,被台灣限制出境的執⾏董事向心及替任董事龔青,早前再向台北法院申請撤銷出境限制,惟第四度遭到駁回。

被在澳洲自稱中國間諜的王立強(Wang William Liqiang)指控參與「對台滲透工作」的向心及夫人龔青,去年11月底自台灣桃園機場出境時被地檢署攔截,之後被限制出境、出海,並接受訊問。向心及龔青夫婦去年12月5日、12日、17日三度向台北地院申請解除出境限制,但遭駁回,且兩人不得再提抗告。

鑑於台灣《刑事訴訟法》有關限制出境、出海的新規定已經實施,台北地檢署據此於2月13日再限制向心、龔青出境及出海8個月。對是次新施加的限制,向心及龔青2月17日委託台灣代表律師,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申請,以涉案既無客觀事實、又無主觀犯意,更無重大嫌疑為由,請求法院作出撤銷新出境、出海限制令的裁定。

中國籍男子王立強向澳洲媒體自稱受向心、龔青指使,在香港、台灣從事間諜活動。(《世紀報》)

中國創新投資周四(27日)公布,收到向心和龔青的通知,台北地院認為此案尚在偵察中,基於保全偵察程序順利進⾏之⽬的,並審酌公共利益、比例原則,以及向、龔權益之均衡維護,認為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作出限制出境、出海處分,已屬限制基本⼈權較輕微之保全⼿段,向、龔固受有基本⼈權較輕微之損害,但與司法權確保之公益衡量以觀,未逾越必要之程度,與比例原則無違,故此再次駁回向先⽣、龔女⼠撤銷限制出境、出海的訴請。

中國創新投資續稱,向、龔已在不久前委託⾹港律師,向⾹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發出求助信,基於本案源於澳洲虛假新聞報道,既無犯罪事證,又無犯罪意圖,更無重⼤嫌疑,請求港府依據《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盟約》第12條提供協助,要求台灣政府對在台港⼈履⾏該盟約條款,切實保障港⼈於該盟約下的基本⼈權。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