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台灣新增2例確診個案 其中一人或於日本感染

撰文:鄭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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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台灣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台灣新增2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確定病例,分別為北部30多歲男性(案33)及50多歲女性(案34)。其中案33於2月17日至22日與另外21人跟團至日本大阪旅遊,返台後於2月25日出現咳嗽、喉嚨癢情形,因症狀持續,於2月26日至醫院急診就醫採檢後返家,27日醫院通報送驗,於今日確診,目前已由衛生單位安排收治負壓隔離病房治療;依個案活動史分析,於日本感染的可能性較高,為境外移入個案。

當地時間2月28日,台灣再新增2例新冠肺炎確診案例。(中央社)

案34有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等慢性病史,2月14日因低血糖、全身倦怠情形就醫並收治住院,當時無呼吸道症狀,21日起出現咳嗽、喉嚨痛及發燒症狀,26日診斷有肺炎情形,由醫院通報送驗,於今日確診。該個案近期無國外旅遊史,分析為台灣內部感染,接觸者疫調正積極展開中。

台疫情指揮中心表示,將持續針對案33追蹤同旅行團團員、親友、職場等接觸者健康情形。另由於案34平時皆待在家中未外出,同住家人均無疑似症狀,將進一步調查其同住接觸者活動史,及住院期間曾接觸之病患、醫護人員等,以釐清感染源。

另外,台灣法務部法務部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及疫情中心一級開設,已於2月27日要求各地檢署即刻成立「防疫處理小組」,對於違反防疫規定及散播疫情假訊息之刑事案件嚴查速辦,受行政裁罰逾期未繳經移送者,將由行政執行分署迅速依法強制執行,以遏止民眾恣意違反防疫規定之行為。

據瞭解,「防疫處理小組」由主任檢察官擔任召集人,指定數名檢察官擔任成員,並納入調查、警政、衛政、消費者保護、公平交易、行政執行分署等機關成員及其他必要相關單位(例如關務、移民、海巡等)人員,以加強聯繫強化查處作為,擬定各地檢署執行計劃落實執行。